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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研发机构是我国“十四五”时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致力于解决“政府不能做、高校院所不愿做、企业做不了,但科技创新又必须要做”的新兴机构。我国新型研发机构的高效运营可以发挥四个重要功能:缓解科技供需的空间错配矛盾、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增强科研机构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探索有效的科技经济融合发展模式。
一、武汉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现状
2021年,我国共有218个城市(自治州)上报了新型研发机构统计信息。其中南京市(126家)、重庆市(121家)、苏州市(98家)、广州市(62家)、宜昌市(47家)、深圳市(46家)、武汉市(43家)等前20位城市拥有的新型研发机构数量加总达到991家,占我国新型研发机构总量的46.31%。截至2022年9月,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总数已达到397家,位居全国第二,地域分布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中,武汉共建有63家,占全省新型研发机构总数的15.91%;宜昌和黄冈分别为52家和47家,占总数的13.13%和11.87%。
其中,成立于2021年6月的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简称武创院),是市委市政府重点打造的新型研发机构,目标是建设以需求为导向、运行体制灵活高效、研发转化体系健全、对接国际一流水平的新型研发机构。2022年,武创院共组建挂牌成立专业研究所7家,企业联合创新中心10家,产学研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4家;投资转化科技成果52项;引进领军科学家核心团队和创新创业团队10个,创新创业人才130余人;投资孵化高科技企业37家;与京津冀、大湾区6家高水平创新机构或组织建立协同创新网络;市场化、企业化的高效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创新引领、开放融通的创新体系逐步发力。2023年1季度,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支持武创院建设光电子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这是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级光电子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同时,武创院聚焦高端工业软件、高端医疗装备、芯片设计制造等领域,引进陈十一、丁汉院士团队,联合武汉大学刘胜教授团队,组建成立智能工业软件研究所、医疗机器人产业研究所、芯片制造协同设计研究所等3家研究所,研究所总数达到10家。
二、武汉市新型研发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质量仍有待提高
2023年5月12日,2023年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会召开,省科技厅通报了2023年度湖北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果。从2022年12月底之前备案的全省418家新型研发机构的绩效评价结果来看,53家优秀,占比12.6%;37家不合格,占比8.9%;18家被摘牌,武汉5家,咸宁3家,黄冈3家,孝感2家,宜昌、随州、十堰、仙桃、鄂州各有1家。
(二)创新供给获取不足
新型研发机构的重要功能之一是获取原始创新资源,包括高层次人才、高水平研究成果、高质量专利等。虽然武汉市科教资源极为丰富,但可转化的创新供给依然稀缺。其一,武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实力参差不齐,虽然不乏某些国内外拔尖领域,但仍有很多领域实力平平,转化价值不高;其二,现有科研模式多为自由探索,即研究启动时多考虑理论价值而非商业价值,成果仅是论文或专利,增加了转化难度;其三,调研中一些新型研发机构表示高校教师主动寻求科研转化的意愿不强,可能原因仍然在于高校的评价体系制约和教师参与转化的通道不畅。
(三)创新市场难以撬动
创新转化的落地必须是让科技产品或服务真正进入市场并成熟壮大。由于武汉现有新型研发机构仍然普遍存在“小、弱、散”的问题,对于极具潜力而又布局庞大的行业市场,单靠机构本身难以撬动。例如,调研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业研究院发现,其研发优势依托氢能源,但氢能源汽车产业整体布局不仅需要全市、全省资源,甚至要上升依托国家战略,非单一机构可以驾驭。
(四)机构内部运营有待磨合
新型研发机构作为“四不像”组织,内部人员来源背景多元化、编制多样化;机构注册法人分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而湖北省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已发展形成5种类型,分别为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型研究所(公司)和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作为多元融合的新生组织形态,必然需要新的管理和运营模式,不同背景成员如何沟通协调也需要时间磨合。比如,武汉大学工业研究院隶属武汉大学,仍然按照常规的高校管理模式,但是研究院不设本科,导致研究生生源不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我造血。
(五)新型研发人才缺乏
新型研发机构的核心功能是“创新转化”,这就必然要求机构成员既要懂创新,又要懂转化。科学家和研究人员懂创新但多数可能不懂市场,企业人士懂市场但多数可能不擅长搞研发,政府人员懂资源配置但多数可能不擅长把握创新价值和市场痛点。反观武汉新型研发机构领域,对于“懂创新懂市场”的新型研发人才极为稀缺。
(六)机构监管方式有待商榷
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动态绩效管理,定期开展绩效评价,确定不超过15%的绩效评价优秀比例,一年考核不合格黄牌警告,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摘牌。政府层面对于新型研发机构的绩效评价可以去伪存真,促进优胜劣汰,是十分必要的,但有些思路和方式值得商榷。其一,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均要求高层次人才(指863、973计划项目重大科技项目课题组长或首席科学家等)数量,可能会造成部分机构“拉大旗作虎皮”抢夺高层次人才,但其真正投入时间和发挥作用值得考察;其二,各类法人主体机构均受到政府监管,特别是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其运营更多受市场规律影响,政府的过度介入是否会造成不利影响值得商榷。
三、武汉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对策建议
课题组在调研中深刻感受到,新型研发机构作为一种“四不像”的新型组织,其诞生、成长、成熟和壮大有一个必要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缩短,但无法逾越。新型研发机构的健康成长也深深根植于本地繁盛的创新生态系统,这是创新的基本规律,我们也无法抛开规律谈实事。对于新型研发机构内部的磨合问题,不是市政府层面需要关注的;相应的,市政府层面应该重点关注新型研发机构外部发展环境。本着“尊重规律,勇于尝试”的原则,课题组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明确政府定位,优化动态监管
政府应该尊重市场规律和创新规律,施展“轻推之手”为敢想敢干敢闯者“兜底”,不做“家长”做“管家”,树好改革发展“新标杆”。省市协调,优化动态绩效评价方法,审慎评估高层次人才指标,更多引入市场评价指标,适当放宽转化周期,更多关注产品市场表现。对于事业法人机构,强化科学家主体地位,鼓励科学家更多参与具体工作。对于企业法人机构,适当放宽政府监管,更多引入市场评价机制。
(二)建立“智慧高效”政府,畅通沟通渠道
完善智库平台和建言献策通道建设,助力政府掌握前沿科技、产业发展动态,以便政府把握未来发展趋势,形成令人满意的决策,达成“智慧”政府。畅通政府管理部门与新型研发机构、高层次人才、企业、投资机构等主体的信息渠道,及时掌握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动向和发展诉求,切实解决机构发展大小事,达成“高效”政府。
(三)开设交叉培训,培养新研人才
由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牵头发起,以国际视野招募一流的专家团队,培养一批“懂创新懂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管理人才。后续可通过自我造血,逐步形成人才梯队。
(四)深入对接高校,为科研人员松绑
充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四不像”优势,深化新型研发机构与现有高校院所、企业、投资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对接,推动高校现有人员评价办法在有可能的范围内进行调整,为有创新创业意愿的科研人员松绑。
(五)完善政策体系,助力新型研发机构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围绕武汉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工作,继续完善配套政策法规,围绕科技重大专项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资源更多向新型研发机构倾斜,鼓励更多机构参与相关工作。
(此为在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集体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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