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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促进我市养老机构高质量 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03-04  阅读:0

市台盟台联

近年来,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统筹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养老机构是提供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主体,通过调研发现,我市养老机构发展仍面临诸多困难。一是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匹配。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供不应求、“一床难求”。二是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有待提升。部分民办养老机构硬件上条件较差,软件上员工人手不足、服务管理不规范且缺乏相应的服务标准和规章制度。三是医养融合程度不高。各类养老机构在医疗条件上存在较大差距,民办非营利机构的医养融合程度不高,较少拥有内设医院,且机构自办的医疗设施普遍存在老年医疗护理专业人才匮乏、医疗设备配备不足等问题。

为此建议:

1.强化探索示范,加大服务供给。积极探索公办养老机构转制运营的具体办法,对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如武汉九州通人寿堂医疗养老服务公司探索PPP模式经验值得总结。重点支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合作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普惠托底作用,构建普惠价格体系,建立“兜底+普惠+市场”服务圈层,完善对象清单、项目清单和价格清单,实行基本养老服务项目限价管理,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实行普惠价格,市场化服务自主定价。加大医养结合养老康复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实施力度,分级分类配置基本养老服务设施,打造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实施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2.树立行业标杆,促进提质增效。培育示范龙头企业,支持和协助本土优质国有企业完善护理人才培训、老年人能力评估、照护和医疗服务、老年用品销售等全产业链,鼓励养老服务与先进制造、信息通信、健康养生、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专业化、连锁化、规模化旗舰龙头企业,树立行业标杆。以养老机构星级评定为抓手,通过将各项补贴和星级评定结果挂钩,促使养老机构主动提升各项服务质量和环境设施的水平,引导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化的提升。

3.加强资源对接,推进医养融合。构建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街接模式,科学统筹规划医疗设施和养老设施布局,实现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卫生健康服务便捷对接。支持社会资本举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100张床位及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应单独设置医务室,条件具备的可申请设立医院;100张床位以下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可单独设置医务室,也可与周边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积极探索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老年护理保险制度,研究起草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政策意见。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慢性病管理等社区卫生服务。政府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配备康复辅助器具。

4.加大培养力度,强化人才保障。继续加大对养老服务管理人才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和专业技能水平。结合护理员补贴发放工作,完善护理员补贴的发放标准,以护理员补贴牵引机构主动提高中高级以上职称护理人员的比重。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的管理制度和照护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推动养老机构提高护理员待遇,畅通护理员的晋升渠道,对取得中高级以上职称和护理工龄较长的护理员加大岗位补贴力度。落实养老机构医护人员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的具体措施。鼓励大专院校加强养老护理方向的专业设置,重点开展养老护理专业、康复治疗专业的合作定向培养,为养老产业的发展输送更多人才。

(此为在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集体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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